法哲学评注

1. I. 法哲学的任务——以及如何阅读它

  1. :黑格尔的纲领
  2. :自由的三个维度
  3. :如何阅读——作为秩序形式的逻辑
  4. :关于扬弃的一个澄清
  5. :论黑格尔—马克思关系
  6. :为什么不从个体开始
  7. :普遍与特殊——关于制度分析的一个方法论说明
  8. :普遍与现时代——一种双重警惕

2. 附论:关于黑格尔逻辑学的预先说明——及其对法哲学的意义

  1. 1. 逻辑在黑格尔那里意味着什么
  2. 1. 为什么法/道德/伦理的三分不是任意的

3. II. 前提——目的、自由意志、权利

  1. :为什么必须展开这些前提
  2. :目的与颠倒的可能性
  3. :人的行动作为物质变换——世界的改造
  4. :从自然意志到自由意志
  5. :权利意味着什么

4. III. 抽象法——意志在物之中

  1. :人格
  2. 物化的形式及其质料
  3. 历史上的契约形式
  4. 刑罚

5. IV. 道德——意志在自身之中

  1. 道德的历史前形式和特定的现代形态
  2. :三个阶段
  3. :纯道德之物的局限

6. V. 伦理——意志在共同世界中

  1. :概念
  2. :一个分析性的预先说明:必要的份额与过度形塑
  3. 为什么不在这里放一套推论体系
  4. 家庭的财产
  5. 预先说明:市民社会作为现代现象
  6. 预先说明:作为普遍规定的底线形态

7. VI. 伦理的三个阶段——一个系统性的扩展

  1. :为什么黑格尔的三元结构不够
  2. :三个阶段
  3. 为何这个结尾是必要的

8. VII. 外部国家法、世界史、绝对精神——结尾处的三幅草图

  1. :外部国家法——水平的维度
  2. :世界史——垂直的维度
  3. :绝对精神——最高目的的领域
  4. :法哲学在整体中的位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