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辑学评注, 第3章
0.2 这里所说的逻辑是什么意思
当黑格尔谈到“纯粹知识”或“纯粹思维”时,这听起来很神秘。它指的其实是某种简单的东西:我们把所有具体内容都放到一边——没有颜色、没有数字、没有感受、没有特定事物——并问:还剩下什么?是思维本身的纯粹结构。不是关于树木或数字的思维,而是在每一种思维中都在起作用的东西:区分、联结、推理、检验。
黑格尔的逻辑学接过了旧形而上学的遗产——但这是在康德摧毁了旧形而上学之后。这一点可以分三步来理解:
第一步——旧形而上学: 在康德之前,哲学家们直接思考那些终极事物:上帝、灵魂、作为整体的世界。他们问“什么是现实的?”并由此预设,他们的思维能径直达到现实。他们在使用这个工具(思维)之前,并没有检验它。
第二步——康德的批判: 康德检验了这个工具。他问:我们的思维究竟能认识什么?他的结论是:我们只能按照事物向我们显现的样子来认识事物,而不能按照它们“自身”的样子来认识。“物自身”原则上仍然是不可认识的。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——但也是一条死胡同:如果我们永远无法通达事情本身,一切知识就仍然“仅仅是主观的”。
第三步——黑格尔的综合: 黑格尔认真对待康德的洞见(我们无法退回到“我们的思维背后”),但得出了另一个结论:他不是抱怨我们只能通过范畴来认识世界,而是去研究这些范畴本身。于是他发现:思维的范畴(存在、原因、本质、概念)在经验中表明自己是那些基本形式,只有通过这些形式,实在对我们来说才根本上可规定。这并不是因为思维产生了实在,而是因为每一种关于实在的经验都已经通过这些范畴而具有结构。因此,逻辑学研究的不是“世界”,而是那些结构——没有这些结构,我们便不会有任何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