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哲学评注, 第28章
:植物与动物
三个生命过程——形态塑造、同化、类属过程——是两阶段的骨架;它们在 [[kleine-logik:19]](可选)中作为自身分化、自身保存和自身扬弃得到了逻辑上的展开。它们的区别在于诸环节彼此分离的程度。
*在植物那里它们是重合的。*当它塑造自己的形态时,同时也使个体增殖:一个分支就是一个新的样本。“在植物中,这一个生命过程的三个过程是简单的自然”,而“主观的一沉入到质之中”。[1]
*在动物那里它们是分离的。*它有承载不同过程的器官;它向它所同化的东西运动;而类属过程是一个独立的行动,不是生长的副产品。
这是黑格尔自己的标准正在被应用,而且它适用于每一次移用:要问的是诸环节是否在场,以及它们是否被区分开来。[KF]
**两个阵营共有的一个错误。**施特凯勒写道:“没有植物群就没有动物群”——而温菲尔德甚至由此推导出进化的必然顺序。作为异养生物对初级生产者依赖关系的生态学简式,这个句子是可以理解的。在系统发育上它是错误的:动物不是从植物衍生出来的,它们与真菌的关系更近,两条谱系都回溯到单细胞祖先。而且初级生产也可以由细菌和古菌完成。
植物——动物的顺序是一种按照日益集中化来排列的秩序,不是谱系顺序。谁把它翻译回自然史,谁就把一个概念秩序变成了一个错误的断言——而这正是黑格尔在 § 249 所避免的那一类错误。[KF]
《自然哲学讲演录》,关于 § 267:GW 24.1。 ↩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