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观精神评注, 第39章
划分公式
德吕用三个可以记住的句子复述黑格尔对精神的划分:
“1. 主观精神始终存在于与自身相关联的形式中。2. 客观精神存在于一种由它自己产生的实在性形式中。3. 绝对精神是真正真实的精神;它生活于精神的客观性与其概念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统一之中。”[1]
他还说出了主观精神为何是最不适当的原因: 它“最不适合它的目的:它最初还受缚于自然的异在性。”
这种不适当为何推动前进,德吕表述得比黑格尔本人更精确:它与精神相矛盾,“因为它并不是真正直接的,而是自在地被设定的。这一矛盾促使精神去消除所发现的假象的直接性。”
假象的直接性——这正是缺少的那个表达。人类学所看到的东西并不是真正直接的;它只是看起来如此。因此它不能停留于此。
他对批评史的概述
德吕把针对主观精神的反驳按类型排列——第二类击中了直到今天仍很普遍的一种态度:
“另一类批评抛弃黑格尔的体系性,却愿意承认个别的关于人的洞见。在这种批评中,主观性理论家受到攻击,所谓的感觉敏锐的人之识者却得到承认;这样的称赞肯定不合黑格尔的本意。”
这恰好击中了本卷所避免的那种做法——称赞个别的观察,却抛弃产生这些观察的秩序。
赫尔曼·德吕,精神哲学,载:《黑格尔〈哲学科学百科全书〉(1830)。一部关于〈体系纲要〉的评论》,赫伯特·施内德尔巴赫编,法兰克福2000,第206页以下。 ↩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