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111 占有 ? 第 1 层 第 2 层 概览 3.2.1.1.1. 占有 © 2003-2026 hegel.net · Kai Froeb 3.2.1.1.1. 占有 3.2.1.1.1.1. 身体上的获取 3.2.1.1.1.2. 赋形 3.2.1.1.1.3. 通过标记的占有 上一层: 财产 下一层: 身体上的获取 下一层: 赋形 下一层: 通过标记的占有 3.2.1.1.1. 占有 © 2003-2026 hegel.net · Kai Froeb 3.2.1.1.1. 占有 上一层: 财产 下一层: 身体上的获取 下一层: 赋形 下一层: 通过标记的占有 3.2.1.1.1.1. 身体上的获取 上一层: 身体上的获取 3.2.1.1.1.2. 赋形 上一层: 赋形 3.2.1.1.1.3. 通过标记的占有 上一层: 通过标记的占有 0 黑格尔的《科学体系》 1 逻辑学(关于思维的科学) 2 自然(关于物质东西的科学) 3 精神(关于人的东西的科学) 31 主观精神(关于内在人的科学) 32 客观精神(关于人际之间的科学) 33 绝对精神(关于神性的知识) 321 法(强制) 322 道德(自我规定) 323 伦理(人类共同体) 3211 财产 3212 契约 3213 法-不法 32111 占有 32112 使用 32113 转让 321111 身体上的获取 321112 赋形 321113 通过标记的占有 相关黑格尔原文 Rechtsphilosophie, § 54🇩🇪 DE Enzyklopädie III, § 491🇩🇪 DE 评注 :自由的三个维度 取得占有 返回词汇表索引 · ↑ 回到顶部 意志进入一物的第一种方式:我拿走某个东西,由此它成为我的。黑格尔区分身体抓取、赋形和标记。 黑格尔处: 32111 交叉引用: 第8章 法哲学评注: 附论:关于黑格尔逻辑学的预先说明——及其对法哲学的意义 返回词汇表索引 · ↑ 回到顶部 ↑ 财产 使用 →
取得占有 返回词汇表索引 · ↑ 回到顶部 意志进入一物的第一种方式:我拿走某个东西,由此它成为我的。黑格尔区分身体抓取、赋形和标记。 黑格尔处: 32111 交叉引用: 第8章 法哲学评注: 附论:关于黑格尔逻辑学的预先说明——及其对法哲学的意义 返回词汇表索引 · ↑ 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