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333
交互作用
?交互作用
交互作用是完成了的中介:A 与 B 相互建构(A⇄B)。每一方同时是原因和结果。例子:认识中的主体与客体(主体建构客体,客体对抗主体)、教师与学生(双方互相学习)、个体与社会(社会化 ⇄ 创新)。交互作用是因果性的真理:不是单向决定性,而是相互的建构。它通向自由:当我通过我的他者规定自己,而这个他者是我自己的产物时,我就在自己那里——自由。
来源: 康德:交互作用作为第三关系范畴(在实体/偶性与因果性之外)。费希特:自我与非我的交互规定。黑格尔完成之:交互作用作为事情自身的自我运动,而不再是外在的反思。
黑格尔处: 《哲学全书》第155–157节;《逻辑学》第2卷,现实
交叉引用: 因果性、实体、关系、自由、概念、本质论、必然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