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在存在
黑格尔(存在论及贯穿始终)
独立于我们与它的关系来看的存在。不是“单独地”意义上的“自在”,而是“按照其自身本性”意义上的“自在”。第一个直接的规定,还必须得到发展。
来源
康德区分自在之物(不可认识)和现象(可认识)。黑格尔将其动态化:自在存在是萌芽,它将成为自为存在。
黑格尔处
《哲学科学百科全书》第91节(说明);《逻辑学》第1卷,质
交叉引用
Für-sich-Sein · 自在自为存在 · Unmittelbar · Sein-für-Anderes
Im buch
第1.6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