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辑学评注, 第21章
回顾整个逻辑学
逻辑学经历了什么?
存在论发展了直接规定性的诸形式——质、量、度——并表明其中没有任何一个形式能独立持存。其运动形式是过渡:一个范畴转化为它的他者。
本质论发展了中介结构——反思、现象、现实——并表明那看似作为基础的东西本身是被设定的。其运动形式是映现:两个规定相互建构彼此。
概念论发展了自身规定——概念、判断、推论;然后是机械性、化学性、目的论;最后是生命、认识与意志、绝对理念。其运动形式是自身发展:一个规定展开其中本已蕴含的东西。
而三种运动形式本身也处于同一种秩序之中:过渡是同一过程最外在的形式,映现是中介了的形式,自身发展是展开了的形式。逻辑学由此将它所发展出来的东西应用到了它自身之上。
由此得出的结论比黑格尔的要求更为谦逊,但又不止于一种思想的秩序:诸范畴不能任意地以其他方式排列,因为每一个范畴都以它之前的范畴为前提。这个序列是否完备,是无法证明的——其证明在于没有发现任何缺口,而不在于没有缺口是可能的。
参考文献
以下文本是本书最重要的来源和对话伙伴:
G.W.F. 黑格尔:《哲学科学百科全书》,1830年第3版(正文)。《逻辑学》(1816/1832)用于更详尽的存在论和本质论。
约翰内斯·海因里希斯:《反思理论符号学》(2卷)及其他著作。对于区分隐含反思与显明反思、四个反思层级以及系统/施行双重视角至关重要。
皮尔敏·施特克勒-魏特霍费尔:《黑格尔的分析哲学》及其他论著。语言分析性解读,将黑格尔的范畴理解为社会实践的语法。计数的种类性前提,对点集观点的批判,作为人格角色之逻辑的化学性。
**格奥尔格·韦克迈斯特:**关于黑格尔三段论的博士论文。对于理解三重置换具有重要意义。
乌尔里希·鲁施希:《黑格尔的逻辑学与化学》(1997)。经验性证明:黑格尔的化学材料是构成性的,而非仅仅说明性的。
后记:这种阐述能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
这种阐述将一部超过一百五十万个字符的评注压缩到十分之一。其中应当保留下来的,是事情本身的进程:范畴的序列、诸过渡的必然性、三种运动形式及其秩序。
必然失去的是详尽性——出处依据、与研究文献的交锋、那些可据以检验诸过渡的实验,以及术语表。谁若在某处想更确切地知道一个主张的依据,可在 [[hegels-logik]](可选)中找到;章节编号彼此一致。
这种逻辑学能做到的: 它表明,思维的诸范畴并非任意地前后相继。每一个范畴都以之前的范畴为前提;凡缺失一个范畴,序列就会中断。这少于对完备性的证明,又多于一条排序建议。
它不能做到的: 它不提供任何内容。谁若想知道自然是怎样构成的,或在某种特定处境中应当做什么,在这里找到的是提问的形式,而不是答案。贯穿客观性学说的那条警告,同样适用于如何对待这一阐述:谁掌握了范畴却不认识对象,就一无所获。
仍然悬而未决的是: 范畴序列是否完备,这一点无法证明——其证明在于,没有发现任何缺口。诸过渡在形式上的可推导性在这里并不是标准;所要求并主张的是概念思维尽可能好的秩序,而这一秩序是可检验的:谁若发现一个不成立的步骤,就发现了某些东西。而逻辑学究竟是切中思维与存在的关系,还是仅仅停留为思维的一种秩序,这已在客观性学说中讨论过,但在那里并未得到最终裁决。
绝对理念不是终点。它是这样一个点:逻辑学在这一点上显示出,它对于处在自身之外的东西而言是不充分的——并且恰恰在这一点上完成了自己的任务。